2021年6月18日 星期五

小金魚真的只有三秒的記憶嗎? 新進人員磨光學姊的耐性了!


小金魚抱著興奮的心情來到醫學中心,過去曾在月子中心工作。
醫院的節奏非常緊湊,學姊真的很盡責的在帶她。
前兩個月是以見習為主,看不出小金魚是否能獨當一面。
將要獨立前會有兩個病人嘗試照顧,漸漸學姊感到懷疑人生了....
我不是做給你看過嗎?
我不是講給你聽過嗎?
我們不是做不只三次,五次了嗎?
妳真的有在聽?有在記?有在用心學?
學姊放假日,小金魚問什麼是催排? 其他學姊又要從頭耐心講解一遍。我說,妳學姊會很傷心喔!
自己昨天退的藥,今天馬上忘記。會把書記及留守醫師一起拉入混戰中,如果不瞭解她狀況的人,還真會隨她邏輯走毫無章法阿!




曾經在精神科工作三年,那裏的分裂症病人,乖乖地跟著護理人員生活計劃作息。
幫忙洗澡,給她做簡單的生活作息指引。經常還要指出她的行為該如何做不該如何做。
管太多雞毛蒜皮的事後,竟然在夢中夢見我的女病人是個教授,問我們憑什麼用自以為是的規範指導她管她?
其實那個年輕女病人,非常黏我,有一次在地下街相遇,她就默默坐在我旁邊聽我說話。
很多人思考模式是很令人費解的,因為我們是平常人,很難知道她們在想什麼啊!
我真想看看小金魚的思考模式,寫個故事,寫篇日記,作文?
障礙在哪裡?常規很難記?護理以外的雜事太多?妳會些什麼?不能照顧超過三個病人?做一件事時不能有其他事情干擾? 別人覺得很好記的事,妳必須做十次才能順暢? 很難分辨輕重緩急?
三件事情一起來,很難記住每一件事的細節與先後順序?

有人遇過幾次她的天天後,覺得她應該找個不用判斷力的工作,要夠單純,只要不斷重複同樣動作即可。像賣場收銀員類。

 

2021年6月14日 星期一

成立社團小註記 ---- 柳樹母奶小站第一團的奶娃已經要上高中了!


成立母乳部落格,影音檔,臉書,line,支持團體的緣起。
柳樹母奶小站,奇摩部落格2005上研究所第一年,已完成母乳種子講師訓練。將陳昭惠醫師母乳電子報轉貼部落格分享。95年陸續第一期母奶媽媽聚會。
98年柳樹的奇想世界,文章內容加入影音,照片,經驗分享。
痞客邦在奇摩結束後開始貼文,可影音上傳。
99年臉書母乳社團,母奶娃娃考考妳,社員突破兩萬以上,管理員們回文能力強,人數多達十人以上。
2020年6月母乳春天小站,line,群組成立,至今成員197人。
貼文回文,成員有母奶媽媽及許多醫護,及泌乳顧問.


 

事實與謊言,生與養的人生債 --- 此生不還來生還


事實與謊言
我這邊的事實是
1,泰宇滿月後是由小姑姑抱回土城,由奶奶扶養。生活費來源是爺爺尚未中風前所賺。民國69年小姑姑護校畢業,全家賺的錢都交由奶奶生活,包括一家老小,泰宇此時仍住土城家,一直到72年爺爺去世他都有居住在柳家事實。
2,老三並非完全未扶養泰宇,有工作,有交錢給奶奶持家,就算有參與扶養。3,老三本人工作不穩定,交出的生活費有限,要查他的年收入或勞保資料才知道。爺爺69年中風在家,生活費用由小姑姑與奶奶做針織勉強可過,如此扶養模式需要何證明?4,74-76年泰宇國小在外婆家,但76-81年間他還是出現在小舅舅板橋家給外婆照顧,睡小姑姑房間。確實時間要問小舅舅,因小姑姑 只有連假會回家,平時住在醫院宿舍。5,泰宇目前銀行存款是被凍結,依照事實上訴,法院或可斟酌父親工作不穩定,未全程扶養狀況,減輕泰宇扶養金額3/15(他自己說只有國中三年在一起)6,我們這些叔叔姑姑老三的旁系親屬,已經在泰宇幼兒,青春期,無償伸出援手。代替他爸爸,協助奶奶扶養他到念軍校前。就算小學六年不在柳家生活,也無法抹滅奶奶先前辛苦從滿月到小學前的養育啊!小姑姑為了心疼奶奶辛苦,爺爺中風,在69-72年中每月薪水是全額交出的。有時候還要幫奶奶顧孫子。我們這些旁系親屬,做的還不夠嗎?
7.泰宇小學會去外婆家,緣由可能是69年爺爺中風家中吃飯人口未減少,72年爺爺去世,73年小姑姑23歲準備補習考二專,無法交出全額薪資所得,也許奶奶收入因此減少許多,只剩小舅舅賺錢,還有她自己幫別人帶小孩來貼補生活。74-76年小姑姑念二專的兩年間,老三也會出現板橋住所吃喝,當時是在開計程車。小倫與泰宇兄弟二人是有被老三斷續撫養過的。也許在十五年成長過程,老三沒有善盡持續養育之責任,但也並非一歲後就沒見過父親到小學畢業,要叔叔姑姑這樣說,豈不是違證?
8. 法院可以依據事實,老三工作勞保投保狀態,評估他在67-81年間收入與報了誰當扶養人,泰宇的戶籍與扶養又是在誰的名下,法院應該可以調到戶籍與扶養人資料才對。



律師這樣教法是對的嗎?
就我目前詢問的事實:
一、父親於104年11月即被安置於宏祥安養院、前陣子詢問安養院他的狀況因中風無法說話表達、也無法行動需以輪椅人力推送
二、詢問媽媽這邊是告知一歲後及被安置於媽媽的媽媽(阿嬤)家直到小六那時被趕過去與父親及您同住於土城中央路、那時有被父親家暴(您在場也知情、照實說即可、不需陳述太多)主要是要陳述未盡撫養之事實,後又因搬至三峽被趕出門、逃到板橋投靠奶奶直至進軍校為止、其間未曾見過幾次面、也不曾出過錢撫養、證人有我媽媽及阿嬤及高新文、
以上再麻煩看一下大致內容。
三、安養院龐大的費用依法是我不需支付的、就算以小六那時只養過幾十天(學費還是媽媽那邊支付)以目前扣掉的存款、也算還上他的費用、偶後直至他往生前每個月都會產生費用、需要您的證明來免除支付這些本就不該我支付的費用、再麻煩您、有收到出庭通知時、撥空前往,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