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研究所畢業 99年幫護理學院帶了一位研究所實習生
雖然是自己老師的學生 但還是請她照流程申請實習單位
否則 對病房主管難交代 不能利用私人關係公器私用
學妹為了能跟我見習母乳臨床指導 也很配合的請學校行文
清楚白紙黑字聘某某人為臨床指導老師 日期計劃目標都具備
今年(104) 7/15來了一位某某醫學大學護理研究生 每周三四五會出現在產後五樓病房 公文沒到單位 她大辣辣的自己來病房實習 經護理長跟護理部求證 是有一位研究生選五樓病房
連著三天 她就認定自己是跟著專科護理師看進階護理 下班簽指導老師 也不找護理長 三天都要我簽
雖然你有行文護理部 但是我卻沒被事前告知有研究生要來緊跟我三天 還莫名其妙指定我就是實習指導老師 我難道沒有說不的權力嗎 研究生與學校這是霸王硬上弓欺負我嗎 同事們在一旁看了聽了都覺得不可思議 沒有學校聘請狀態下 學生自己指定產科專科護理師問東問西強迫讓她跟在旁邊給他指點迷津
今天她將要簽字下班前 我請問她 這字要簽幾次呢 他很皮的笑說 大概十幾次吧.... 我有說要讓你跟這麼久嗎 連公文都沒出現在我手上 憑什麼干擾我的工作予取予求 基本禮貌該做到的事都省略 我可以讓妳去野放嗎? 讓收到你學校公文的人幫你簽字帶妳實習
不要只想到自己的方便 省略了該有的禮貌 別人不是閒置在那隨時招待研究生的 在學校與教授討價還價是妳們的師生情誼 而我們是陌生人 並沒有交情 這樣皮法 是很惹人生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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